问题 | 孩子的抚养费,是计算到18周岁么,上大学的费用怎么办 |
释义 |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孩子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要分具体情况:1、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议,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2、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其抚养权归属于谁,尊重子女的意愿。 三周岁的孩子归谁抚养,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从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均希望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般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女方生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另外,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一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两周岁以上的小孩,孩子抚养权归属于谁 两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要分具体情况:1.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议,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2.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其抚养权归属于谁,尊重子女的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么,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标准 可以,但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如果离婚后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情形需要同时要求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才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子女满18周岁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子女满18周岁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抚养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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