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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婚前全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归登记方所有,但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父母买房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
    法律分析
    1. 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 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3.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4.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 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屋,全款买房并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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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