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办理时间需要20个工作日。 二、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三、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 (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 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