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学籍号的格式分三种情况: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是G+身份证号。 2、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是J+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3、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不管是哪种全国学籍号,全都是19位。教育部已为进入中央系统的所有学生配发了全国正式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 考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市县代码(4位)+中学代码(4位)+考生入学年份(2位)+流水号(4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的原则,从2013年6月份开始,同一考生高中阶段参加所有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使用同一考籍号,考籍号生成后不能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