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持少数股份股东如下保护: 1、股东平等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因为每只股票的价值原则上是一样的,所以在决定公司事务时,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比持有少数股份的股东有更多的发言权; 2、实体法保护:由于法律传统和理论体系的差异,各国公司法保护少数股东的方法和程序明显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也规定了这一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