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当事人可以确认不准离婚的理由,并积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再次起诉离婚。若双方能够就离婚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请问,起诉几次不算离婚吗? 起诉离婚没有规定说起诉几次就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参考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则判决不准予以离婚。所以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向法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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