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找到你的服役档案,安置了的退伍军人,其退伍证在单位,没安置的在当地县(区)武装部。 依据你的服役档案,武装部会给你出具证明信(介绍信)。 带证明信(介绍信)和身份证,回原部队到军务部门补办退伍证即可。如果退伍军人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退伍档案保存地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当兵退伍证办理 1、入伍前原是原市户籍的退伍军人,报到时,请携带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件及户口。上述材料备齐后,先到《退伍军人档案编号公示板》上查找自己的姓名及档案编号,查到后,填写《退伍军人登记表》 2、退伍军人的落户手续在报到同时办理,变籍退伍军人、转业士官手续在上级机关审核通过且档案交接至安置办后办理落户和报到工作。 3、党员、团员,在工作分配之去前,先到所在区委组织部换组织介绍信,再到所在街道办事处过临时组织生活,待工作分配后,去组织部门办理正式调转手续。 4、城镇退役士兵凭入伍通知书、户口、退伍证、身份证到所在区民政局优抚部门办理优待登记。 5、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选择复学的为入伍地享受相关待遇,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学证明。 法律依据: 《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第六条 《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片》一式两份,县(市)人民武装部保存一份,由县 (市)人民武装部转退伍军人所在单位保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