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的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欺诈行为和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也可以被撤销。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但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受胁迫人在作出符合胁迫人要求的意思表示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意思表示的作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结语 民法典对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受胁迫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虽然并非基于自由意志,但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保护其合法权益。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视为无效。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