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时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分割应按照共有物处理,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不动产或动产可实物分割,有瑕疵需分担损失。非法同居财产按最高法院规定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赠与和索取财物需酌情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可考虑返还。 法律分析 一、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按照共有物进行处理,对于共有物的分割,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分割同居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 1、“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3、“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按照共有物进行处理,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对不动产或动产进行实物分割,或者对折价或拍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在分割过程中,其他共有人应分担损失。对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此外,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在离婚时可酌情返还。以上是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基本方式和法律依据的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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