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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的什么体系建设
释义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工作,国家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地质灾害、洪水、干旱、风沙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预警发布机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2、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黄河流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包括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灾害风险;加强农业生产、畜牧业等农村经济的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农民自救自助能力;
    3、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救援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灾害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4、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的法律政策建设,包括完善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黄河流域治理是为了解决黄河流域面临的环境、水资源、生态等方面的问题,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治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水资源调控:通过科学合理地调控黄河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保证黄河流域的水资源供需平衡。主要包括建设水库、调节水流、提高流量利用效率等;
    2、水土保持: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3、河道治理:通过河道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湿地等措施,提高黄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保护水生态系统,减少水污染;
    4、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治、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措施,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生计;
    5、生态建设:通过生态保护和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黄河流域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改善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七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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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