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行使探望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5、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有何新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子女享有法定的探望权,而对方享有法定的协助义务,只要行使探望权无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对方不让探望子女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决定,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