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往往被约定为被保险人患上某种“重大疾病”时给付保险金。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通常会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约定“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先承担一定金额的费用,保险公司才会给付保险金。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往往会被免赔额这一条款所迷惑,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这样一来,如果被保险人患上重大疾病需要启动保险责任时,就会因为免赔额的存在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为避免被免赔额“坑到”,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注重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关于免赔额的条款,了解免赔额的金额及适用范围; 2.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免赔额金额,不要盲目选择过高或过低的免赔额; 3.对于不了解的条款,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轻信不实宣传或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其宣传的质量、性能等情况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原则,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