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拒绝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应当说明理由。对于保险人拒赔的情况,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另外,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对于疾病的理赔要求不同,投保前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拒绝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应当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等事项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诚信的原则。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问题,应当及时回答并解释。 4.《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承诺提供真实的保险标的和价值、风险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