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根据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里可以了解到,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为四个月。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劳动者在夏季都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我国仅规定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补贴的发放,如果工作环境中用人单位提供空调等降暑设备的,不在领取高温补贴之列。 一、我国高温费的分类是什么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度以上,35度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度以上37度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度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