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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的权益如何?
释义
    股东可要求解散公司的条件及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若公司经营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且会严重损失股东利益,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提出解散请求。同时,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失股东利益;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
    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是指为了维护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法律所规定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确立股东的基本权利,如表决权、知情权和收益权;设立股东会议,为股东提供参与公司决策的机会;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运营规则和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股东及时获得公司经营情况;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提供独立监督和建议;加强股东诉讼保护,为股东提供维权途径等。这些法律措施的实施,旨在平衡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但需满足条件:1、经营困难且会严重损失股东利益;2、无其他解决途径;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向法院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2条和182条规定,违法损害股东利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被股东起诉,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旨在平衡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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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