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了红斑狼疮的保障,但是我患有该疾病的时间跨越了保险期限,是否可以获得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人承诺承担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给付责任。因此,在保险期限内确诊红斑狼疮,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赔付条件,应当获得理赔。但如果保险期限已过,理论上不应该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内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人应当依法确定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等保险条款,并将其告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保险金。 因此,如果在保险期限内确诊红斑狼疮,应该获得赔付。如果超过保险期限,理论上不应该获得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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