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红斑狼疮肾病重疾险拒赔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赔偿或拒赔。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红斑狼疮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范畴,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需要核实以下情况: 1. 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范畴? 2. 是否存在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的情况? 3. 是否属于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除外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包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致残、失明、失音、失聪、瘫痪、脑损伤、器官移植、特定器官衰竭、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疾病。”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及时赔付。”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赔红斑狼疮肾病重疾险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只能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或拒赔。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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