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有合法的拒赔理由。未如实告知属于保险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义务,若保险公司未能在合同生效前告知投保人相关信息,则不得以此为拒赔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被保险财产的情况。未尽告知义务的,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后十日内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信用。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由于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风湿性关节炎重疾险,投保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同时,若保险公司未在合同生效前告知相关信息,投保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