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诚实、完整的投保信息,其中包括既往病史。如果被保险人隐瞒或虚假报告,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或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或者以欺诈为由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保险合同应当自始无效;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虚构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核保错误或者不予核保,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