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
释义 | 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资料,鉴定专家组分析认为:在分娩过程中,胎头吸引助产术符合产科处理原则,但产程观察记录不全,无法证明胎儿无宫内窘迫;因新生儿血小板仅61x109/L,且有蛛网膜下腔出血,无法明确因先天因素或胎儿窘迫引起的患儿脑性瘫痪。 一、人血白蛋白偏高可以医保报销吗 参保人员使用血液及蛋白类制品,符合以下适应症规定的,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血液:急救、抢救可使用血液。(2)人血白蛋白:肝硬化、肾病综合症及严重的烧伤、烫伤等引起的血浆蛋白下降,呼吸衰竭使用人工呼吸机、严重肺水肿及大部肝切除等,血浆白蛋白低于3g/d1者可以使用人血白蛋白。使用人血白蛋白须提供使用前5日内血浆蛋白检查报告。(3)免疫球蛋白:先天或后天性免疫球蛋白低下症伴严重感染者(需附6个月风免疫球蛋白检查报告)及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以其它治疗无效且血小板低于20,000/??1,并严重出血危及生命或需急诊手术治疗者。 二、小产的病因有哪些 1、中医认为由于气血虚弱,肾虚,血热及外伤等原因损及冲任,导致冲任不固,不能摄血养胎以致小产。 2、现代医学则认为主要由下列原因引起。 (1)胚胎发育异常。 (2)生殖系统病变子宫发育不良、畸形,患有子宫肌瘤,会直接影响胚胎发育,造成流产。堕胎次数太多,也可能伤害子宫。 (3)疾病孕妇如果患有严重的心、肺疾病、高血压、肾病等,也可能间接危害胎儿的发育,导致孕妇流产。 (4)曾经流产如进行流产手术时,有胚胎残留体内,或引起生殖道受感染、出血,细菌或病毒经胎盘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中,也可能出现小产。 (5)服食药物一些激素类药物、某类中药等,使用不当的话,也会使孕妇小产。 三、生育险的特点有哪些?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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