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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屋未还清贷款如何分配
释义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的分割原则和处理方式: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通过协议解决或由法院判决;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款的房产归产权方所有,需适当补偿;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归婚前所有;婚前建造但婚后还款的房屋归婚前所有,需补偿一半房价;双方共同居住的由一方家庭为子女建造的房屋可平分;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一般对等分割。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这样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由双方共同还款的,由产权方所有,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离婚房子农村的分配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处理方式如下:
    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结语
    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处理方式如下:根据离婚协议,若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办理过户手续。对于诉讼离婚,只要获得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将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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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