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前购房与办理产证的房产的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前购房和办理产证的财产认定:首先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动产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如何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分割 按揭房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且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后房贷由谁来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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