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变更手续 |
释义 | 协议离婚房产变更手续如下: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3、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4、然后再到交易办理转绘; 5、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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