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对董事长职权的规定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公司办理对外事务、设立分公司申请登记等。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利润分配等。董事会成员由三至十三人组成,股东较少的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国有企业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设一名董事长和可设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分析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 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 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成员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结语 公司法对董事长职权的规定十分明确,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公司对外等。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行使着决策、管理和监督等职权,如召集股东会、制定经营计划和预算、决定利润分配等。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根据公司规模和性质有所差异,但一般由三人至十三人组成,职工代表也可以参与其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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