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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委会能直接接管物业嘛?
释义
    不能直接接管,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通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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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