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互相如实告知已知情况,否则可能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同时,对于投保人在申请重疾险时已经有瘫痪病史,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提供医疗证明以确认是否属于已知情况。但若保险公司在事后发现投保人故意隐瞒已知情况,则可以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已知情况的,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因疾病或者身体伤残等状况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证明该状况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