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抵押担保中,质押和抵押是两种不同的形式。质押是指把动产或者证券等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方式;而抵押是指把不动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预先抵押,债务人不能再处分该不动产。因此,质押与抵押在担保的方式、担保物的种类、债务人的处分能力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质押人应当将质权标的物交付给质权人或者由双方约定的第三人。 -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抵押合同自抵押人就该不动产的权利许可和处分能力所作的法律行为之日起发生效力。 总之,在抵押担保中,质押和抵押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它们在抵押物、担保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