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离婚前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离婚前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延伸】问: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么?答:如果被转让的一方同意的,可以转让给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双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