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总则中有哪些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
释义
    1、生命权。
    胎儿虽然是生命形成的必经阶段,但未出生前他的生命和母亲是一体的,他所享有的利益也都是在出生后才能实现。
    2、健康权。
    胎儿的健康权指的是其在孕育期间所享有的生理机能正常发育的权利。
    3、财产继承权
    顾名思义,财产继承权主要表现在继承法中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