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1、对象的特定性; 2、行为的隐蔽性; 3、主观的故意性; 4、发作的反复性; 5、手段的残忍性; 6、形式的多样性。 一、猥亵儿童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强奸罪的认定和处罚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要件为:1、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3、主体要件。一般刑法观念,认为,主体男性。4、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毋须讨论,必为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的是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三、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有哪些具体内容 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主要有: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3、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4、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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