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4天可以直接走人。 试用期内,员工未提前三日提出离职就直接离开,且用人单位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此时该员工违反了法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用劳动者所发生的费用。 试用期不给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具体规定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法律上来讲,试用期,是最自由的,提前3天提离职,到时间了,就可以直接走人。 所以从这个角度你的问题很简单,当然可以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