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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寺院义工的责任和制度
释义
    法律分析:一要注意发心。是为了利益如母众生的解脱,为了积累福慧二资粮早日福慧圆满更好地利益众生而做义工。
    二要积极工作。服从工作的分配,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干什么都要自觉自愿,高高兴兴。
    三要在做义工时将修行融于工作中,边干活边默默念佛或诵咒,工作即是修行。
    四是对出家师父要恭敬,对师兄们要和气,维护和合僧团。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十条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报告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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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