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白城境外组织租赁建设项目许可什么时间办
 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下午16:00
 二、白城境外个人租赁建设项目许可设定依据
 1.《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66项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机关为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
 三、白城境外个人租赁建设项目许可受理条件
 (一)在下列单位和地域周边,有关部门告知建设单位,属于国家安全限定区域内建设的项目:
 1.市(州)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军工生产单位、电信枢纽、边境沿线;
 2.省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确定的重点科研单位。
 (二)出入境口岸、重点邮件处理场所、大型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的建设项目。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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