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有哪些变化? |
释义 |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的作品形式。作品要具备独创性和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条件,以反映作者的思想和智慧,并具有精神和经济价值。 法律分析 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作品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品一般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来反映作者的思想情感或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智力劳动成果。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一部作品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内容,即作品中所表述的思想、情感、观念或客观事物;另一部分是指作品的表达形式,即作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上述内容。 作品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 (2)必须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即能够被人们的感官所感知。 前一要件,使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思想与智慧,构成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精神价值,后一要件,使作品能够通过复制而获取一定收益,具有了经济价值。 结语 根据《著作权法》,作品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形式创作的作品。这些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条件。独创性要求作品是作者自己的创作成果,而复制性要求作品能够被感知。这些条件使作品具有精神价值和经济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等,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