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因此,如果公司收到空头支票,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解决:1、可以要求出票人赔偿。公司作为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因此,公司作为受害者,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让其受到行政处罚。3、可以报警处理。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可能涉嫌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因此,公司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