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
释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旨是,对于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性、无法成立时发起人承担债务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也将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个人可以创建有限责任公司,而另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则被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如果债务是公司欠的,应由公司财产负责清偿,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及独立承担责任,应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公司债务。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东人数的唯一性和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两个基本法律特征。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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