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多久成为无效合同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被撤销后即为无效。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效力未定的合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多久成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合同被撤销后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可撤销合同的分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4、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被撤销后即为无效。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以及效力未定的合同等。根据具体情况,被撤销的合同需要进行财产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则各自承担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待其他行为或事实确定后才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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