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
释义 | 住房维修基金是先由开发商代收的,然后转交给房产管理。 业主需要在办理房产证的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在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的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需要将维修基金和首付一并交齐,所以业主需要做好准备。 住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2、二次供水、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的; 3、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故障的; 4、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隐患的;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 综上所述,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需要提出使用建议,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户管理银行将房屋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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