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几次算严重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介绍卖淫两次应当追诉。其次,多次介绍卖淫,罪名和两次介绍卖淫一样,都是“介绍卖淫罪”,区别在判决量刑时,“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属于“情节严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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