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者照片、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需先凭身份证到工商所预核名称,然后前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再前往工商所办理执照。 法律分析 一、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无需许可证,需前往辖区工商所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经营者照片、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 二、若要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首先需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然后,凭借预核名称,前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再将所有材料一起前往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结语 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只需前往工商所办理,提交经营者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场所证明即可。若要办理许可证,需先预核名称,然后分别前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所办理相关许可证,最后再前往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