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