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随意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 |
释义 | 警察私自查询个人信息属违法行为,除办案需要外须经相关手续。个人隐私是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秘密,如日记、私密照片等。隐私权是自然人支配个人信息的权利。警察滥用职权侵害个人权益,可投诉控告。 法律分析 警察不可以随便查个人信息,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到《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警察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需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为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警察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查询别人的信息,侵害个人权益的,属于侵权行为,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 拓展延伸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隐私权的平衡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隐私权的平衡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变得更加广泛和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隐私泄露和滥用的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维护个人的隐私权益,限制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滥用。然而,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公共利益、安全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因此,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与隐私权的关系变得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合理的法律框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这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安全和透明使用,以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与隐私权的平衡。 结语 警察在查验个人信息时必须依法行事,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只能在符合《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下,出示执法证件后方可查验居民身份证,但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除外。警察要查看他人个人信息,除非案件需要且经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个人隐私是指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如日记、私密照片等。保护个人隐私权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举措,需要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公共利益、安全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只有通过合理的法律框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与隐私权的平衡,并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安全和透明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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