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报告中对于因工伤导致的心理损害是否具有法律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可能不仅会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遭受心理上的损害。然而,对于这些心理损害,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法院和仲裁机构通常只考虑工作人员的身体损伤,而不考虑他们在事故后的心理健康。尽管工伤员工的心理健康受到了损害,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无法得到适当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健康,防止劳动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因工死亡的,给予死亡补助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二)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的,给予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三)因工暂停工作诊断期间的,给予伤病津贴;(四)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给予供养亲属生活费;(五)其他待遇。” 结论: 尽管工伤员工的心理情况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但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他们的心理损伤是由于工伤事故导致的,他们将有资格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病津贴。此外,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健康,防止劳动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如果雇主在这方面失职,他们可能会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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