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借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我借给别人钱别人好年不还,每年给我一点利息就是不还怎么办法律分析: 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且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有: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3、整理证据,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4、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我借给别人钱,别人好年不还,每年给我一点利息就是不还怎么办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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