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何时开始?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申请提交后的30天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撤回申请,届满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冷静期的构成要件包括:申请未撤回、期间内有一定行为、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发放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开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领取离婚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一方不愿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都不申请撤回的,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力。 婚姻冷静期的构成要件是: 1、前提要件,三十日冷静期届满时,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 2、期间要件,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4、机构要件,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5、行为要件,请求发放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指在提出离婚申请后,双方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来冷静思考、反思婚姻关系,并在此期间暂停一切离婚程序和行动。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时长为30天。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应该保持冷静,不得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缓冲期,以便他们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避免冲动离婚,为婚姻关系的修复提供机会。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夫妻仍然坚持离婚,可以继续进行离婚程序。 结语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思考和反思的时间,避免冲动行为。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在此期间,夫妻应保持冷静,暂停一切离婚程序和行动。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给予夫妻重新考虑离婚决定的机会,促进婚姻关系的修复。在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夫妻仍坚持离婚,可以继续进行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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