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是在履行期限结束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 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法定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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