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发出后想撤回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条件是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约人的通知。撤回通知应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因其他原因延误,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后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通知迟到,要约生效。若被要约人怠于通知,被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有撤回要约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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