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程序是: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检查规定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且双方在声明人一栏签字; 3、当事人宣读本人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栏签字。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