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的办理如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2、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立案调查; 3、开庭审理; 4、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