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居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湖北居住证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 1、准备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明(如租房合同、酒店住宿发票等)、近期1寸彩色照片; 2、在当地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及其他材料一同提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 4、现场审核。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工作证明等; 5、等待审批。经过初审后,公安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批。通常情况下,审批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 6、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申请被批准,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领取居住证。 湖北居住证办理时限如下: 受理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信息采录、身份核查和证件制作、发放等工作。 1、受理单位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和信息采录、上报等工作; 2、县级公安机关收到受理上报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和信息上传工作; 3、省公安厅制证中心收到制证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分发和寄送工作; 4、县级公安机关收到证件后,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点; 5、公安派出所或受理点收到证件后,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稳定的居住和工作证明,并且没有不良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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